欢迎来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创业就业指导网
  • 我是学生
  • 我是单位
  • 我是教师
  • 主页
  • 学生
    • 就业信息
    • 职业辅导
    • 就业手续
    • 就业新闻
  • 单位
    • 了解学校
    • 发布信息
  • 教师
    • 就业内参
    • 课程教学
  • 了解学校
    • 学校介绍
    • 院系介绍
    • 生源速览
    • 人才搜索
  • 就业信息
    • 招聘公告
    • 招聘会
    • 空中宣讲
    • 宣讲会
    • 全职岗位
    • 实习岗位
    • 职位推荐
  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文章
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5330次   分享至: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5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近期将开展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 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论文2篇或SCD来源期刊论文2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2.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且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三、验收程序

  1.2018年度、2019年度项目组成员准备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审阅项目结题材料,结合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并准备做好现场答辩,每个项目时间为5~8分钟。

  2.学院将组织专家组验收,综合评定验收成绩,验收通过后划拨后期研究经费。

  3.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应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获奖等支撑,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20%。

  4.学院将组织专家复审抽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项目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四、验收工作要求

  1.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检查,严禁抄袭,相关成果与专利需提交查重报告或相关专利证明。

  2.项目如申请延期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11月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写2021年1月20日,由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并上交纸质稿。请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3.学院将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此次结项验收工作。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五、备案材料报送

  对于2019年度国家级项目,各二级学院在验收结束后需报送以下材料备案:

  1. 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和加盖公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 项目研究报告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 研究结题成果一览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 项目展示内容(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 项目组成员心得与体会(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于11月8日之前发送至邮箱:974320722@qq.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5日,报送地点:行政楼107。现场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陈雯雯,联系电话:82293111。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doc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一览表.docx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示内容.doc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心得与体会.doc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国家级立项验收项目名单.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29日


  • 上一篇: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 下一篇: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届毕业生冬季招聘会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