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将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引导高校教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申报条件
众创空间位于5-205、5-207,以及5号楼、6号楼二楼连廊(见附件1)。申请入驻众创空间,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在校生;必须有较高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敢于负责,勇于实践。
2.团队必须有合法的创新创业项目,有明确、合理的经营目标和规划,项目应力求可持续发展,对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创业意识有较大帮助,有相对稳定的团队成员,并有规范的人事、财务、管理等制度。
3.项目科技含高、与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经营模式创新的创业团队,可优先入驻。国家级、省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4.创业团队必须至少应有校内1名以上专业教师作为创业指导教师。
5.申请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是通过众创空间审批、登记。
三、入驻程序
1.创新创业团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报书》(见附件二);
(2)创业企业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报告,登记满一年以上的还应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团队成员基本信息)。
2.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由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负责组织联络相关评审专家,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3.项目专家组对创新创业团队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上报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根据众创空间领导小组审批结果,确定进入创新创业立项项目,并在学院就业指导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5.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团队需与空间签署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项目及团队入驻。
请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团队,于2023年4月15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稿上交至行政楼107办公室,电子稿以“众创空间+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至邮箱xzxyzsjyb@163.com。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
2.鼓励各级社团发挥特长,结合社团特色申请入驻开展创业实践。
联系人:张圳 82293111
附件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报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28日